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时间:2023-11-14 21:47:32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劳保用品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1

一、 目的

为了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同时为了加强对劳保用品领用和使用的管理,结合本公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劳保用品发放范围

本司根据各个生产岗位的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的劳保用品种类和发放标准,定时、定量地发放相关的劳保用品。

三、劳保用品概念

1、本制度所指的劳保用品:是指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避免受到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2、劳保用品种类

本制度所指的劳保用品主要包括:

A、劳保鞋 、绝缘鞋、雨鞋

B、防护服、雨衣

C、长乳胶手套、电焊手套、防水手套、帆布手套、线手套

D、防尘口罩、防毒口罩

E、安全帽、工作帽

F、防护眼镜 、墨镜

G、防噪音耳罩、防水围裙、皮围裙、布围裙、套袖

四、 劳保用品管理部门

公司物流部负责劳保用品的各项管理——保管、登记、发放、退库后的废弃处理。

五、 劳保用品管理

1、劳保用品发放标准,依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周期表》进行不断修订,执行“既保证员工工作需要,又不浪费”的原则;不强调平均或攀比。

2、员工在工作中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保用品,禁止擅自改变劳保用品的用途或者将劳保用品挪做私用。

3、劳保用品领用采取以旧换新的方式,各事业部在领用劳保用品时必须交旧才能领新。

4、劳保用品管理实行登记管理制度,物流部为各事业部建立领用登记台账,各事业部在发放时详细记录每位在职员工领用劳保用品的 情况,员工在领取劳保用品时应签字确认。

5、发放标准:各岗位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及更换周期,请参阅附件“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周期表”,《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周期表》所规定的劳保用品标准,是指最大标准。

6、因工作岗位调整或其它特殊原因,致使当月所发放的劳保用品不够用时,经所在部门主任及以上主管领导批准,可以办理劳保用品的领用手续。

7、遇节假日或员工有病假、事假、工伤、外出学习培训等情况连续未在生产岗位超过一周的,在发放生产作业用劳保用品时,根据未出勤的日期长短,酌情减少发放数量,由物流部与各事业部、人力资源部配合执行。 若当月未能执行的,则顺延到次月执行。

8、以旧换新回收的劳保用品,由物流部负责统一分类保管。定期(按月、季度或半年)上报申请进行再利用或废损处理。

9、劳保用品若因存在自身质量问题导致不能正常使用的,各事业部必须及时汇总情况,并将剩余劳保用品退回物流部换领新的劳保用品。 若因员工在使用中人为损毁或丢失,则当月劳保用品由员工自行解决。

六、劳保用品发放时间及以旧换新界定

1、劳保鞋、绝缘鞋、雨鞋

A、公司依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周期表》及岗位危害给职工配备劳保鞋、绝缘鞋或雨鞋,以避免职工职工脚部伤害事故。

B、职工经培训合格后进入车间工作应在当日或次日由所在事业部安排人员至库房免费领用1双劳保鞋、绝缘鞋、雨鞋(依据岗位不同领用)。

C、公司为专职的高压电工、电器车间职工配发高压绝缘劳保鞋。

D、员工在职期间请假连续超过15天的,劳保鞋换领期限则按该员工请假的天数顺延。

E、不在更换期内的无特殊原因进行领用或以旧换新的需按公司购买原价的20%现金补偿后给予发放,半年内因丢失或不能以旧换新的按公司购买原价的50%现金返补偿后给予发放。

F、不在更换期内的职工因辞职、离职、辞退人员,安全鞋、绝缘鞋、雨鞋等劳动保护用品,个人必须退还公司物流部处理,若未退还应按公司购买的实际价格给予赔偿,由人力资源部从工资中给予扣除。

G、劳保鞋、绝缘鞋、雨鞋领用不满半年的人员离职时,公司按劳保鞋、绝缘鞋、雨鞋的全价对个人进行扣款。

H、个人购买的不在换发范围内

2、防护服、雨衣

A、每月月初发放本月的防护服。各事业部安排人员凭使用的旧防护服到物流部签名登记后领取同等数量的新防护服,交一领一。

B、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对领用的数量汇总后进行登记。

C、防护服只用于在工作间内工作时按生产作业要求规定穿着。

D、雨衣按照发放标准一年一领,以旧换新,交一领一。

3、手套等(长乳胶手套、电焊手套、防水手套、帆布手套、线手套)

A、每月月初发放本月的手套。各事业部安排人员凭使用的旧手套到物流部签名登记后领取同等数量的新手套,交一领一。

B、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对领用的数量汇总后进行登记。

C、沾染油污的线手套按照危险废物进行分类储存并移交至危废库。

4、防尘口罩、防毒口罩

A、每月月初发放本月的所需的口罩。各事业部安排人员凭使用的旧口罩到物流部签名登记后领取同等数量的新口罩,交一领一。

B、公司为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岗位配置防尘口罩和防毒口罩。

C、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对领用的数量汇总后进行登记。

5、安全帽、工作帽

A、新员工进入公司根据生产岗位工作的需要,发放一顶安全帽或工作帽。

B、安全帽、工作帽的发放,执行“以旧换新”制度,领用时交旧领新。

C、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对领用的数量汇总后进行登记。

6、防护眼镜、墨镜

A、新员工进入公司根据生产岗位工作的需要,发放一副防护眼镜。或墨镜

B、防护眼镜、墨镜的发放,执行“以旧换新”制度,领用时交旧领新。

C、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对领用的数量汇总后进行登记。

7、防噪音耳罩、防水围裙、皮围裙、布围裙、套袖

A、公司为噪音超标岗位(打磨工、整形工、铣工、钳工、步冲机操作工、数控铣工)配备防噪音耳罩。 同时执行“以旧换新”制度,领用时交旧领新。

B、防噪音耳罩、防水围裙、皮围裙、布围裙、套袖执行以旧换新管理,领用时交旧领新。

C、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对领用的数量汇总后进行登记。

8、一次性劳保用品

A、一次性耳塞、一次性乳胶手套作为一般固体废物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B、一次性用品由物流部按照按生产岗位限额领用的方式。

七、生效日期

此管理办法自批准之日开始生效。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2

一、原则

1、按节约有效的原则发放。

2、不同劳动条件下配发的劳保用品和 ……此处隐藏3373个字……

第十三条 生产部门新员工入职应配备本岗位规定必备基本劳动保护用品(如防砸鞋、手套、防护镜、安全帽)。

第十四条 需要经常到生产现场的非生产员工应配备防砸鞋、安全帽。

第十五条 综合管理部负责制定公司各岗的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行政办公室负责拟定采购大劳保(使用期限在12个月以上)用品的计划、保管和发放;其他小劳保防护用品由各部门库房下达采购计划,保管和发放;采购科负责按计划采购,纪律检查部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第五章 劳保用品分类

第十六条 防护服或工服:夏、秋装工作服,棉坎肩。

第十七条 防护鞋:绝缘防砸鞋、耐油防砸鞋、普通防砸鞋、绝缘胶鞋、绝缘雨鞋、雨鞋,黑色皮大头鞋。

第十八条 防护手套:乳胶手套、浸塑手套、帆布手套、绝缘手套、电焊手套、长橡胶带线手套。

第十九条 防护帽:安全帽、保安夏秋帽、风帽。

第二十条 其他防护用品:防尘口罩、一次性口罩、防毒口罩、电焊防护镜、平光镜、洗衣粉、毛巾、香皂。

第六章 劳保用品费用计划

第二十一条 劳保用品总费用预算:根据公司预算管理办法,每年第四季度各独立核算单元根据员工劳保用品的到期情况及结合下一年总体安排,提出下一年的费用预算,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二条 严格控制公司年度预算的总费用,年初制定的总费用不足时,需求部门应及时向公司申请报告并说明费用不足的原因,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七章 劳保用品的采购

第二十三条 涉及安全、卫生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到国家、省、市劳动部门批准的劳保用品定点生产企业和定点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商购买。购买时要验明定点企业生产许可证和劳动防护用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以下简称“两证”)。

第二十四条 对于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由需求部门提出,经公司审批通过后,采购部征求部门意见后选型采购。

第二十五条 加强采购价格的审计管理。公司财务部、审计监察部人员要参与采购全过程的财务监督管理与审计。

第八章 劳保用品的验收、发放

第二十六条 劳保用品购入后要进行验收。大批量的要进行抽样验收,抽验率不低于10%,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发放给员工。涉及安全、卫生的劳保用品要检查其“两证”,对无“两证”的劳保用品一律不得入库。

第二十七条 对定期发放的劳保用品,发放时应严格执行发放时间标准并做好领用记录及台账,对于使用期限在12个月以上的劳动防护用品需填写《劳保用品发放卡》,支领人签字。

第二十八条 领用部门及个人按规定或提出的质量标准进行领用验收,不符合质量要求或无“两证”的,应拒绝领用,并及时向监察部、纪律检查科报告。

第二十九条 各部门及员工领用的劳保用品,在使用前发现有质量问题可及时提出退换。

第三十条 劳动保护用品是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和健康的辅助措施,它不能替代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及对尘毒有害物质的治理。

第三十一条 员工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不是福利待遇,是根据不同工种及不同的劳动条件按照安全生产的需要,按照标准规定发放,工种未列入及超出标准规定的领用需经公司综合管理部确定后上报公司批准。

第三十二条 员工对领用的防护用品要本着节约的原则,不多领、冒领、不送人、不变卖。

第三十三条 为更好的开展劳动保护,预防工伤事故及职业病,工作时间穿戴工作服及使用防护用品,是安全操作规程中首要规定,经纪律检查科、安全设备管理科检查在上班时间未使用相应规定的防护用品,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九章 发放使用规定

第三十四条 根据公司生产情况,如某项劳动防护用品80%的使用者不能达到规定的使用期限,可提请公司修改使用期限。

第三十五条 因病、事、工伤、产假、脱产上学、下岗一个月以上,按月发放的劳保用品停发。退休、退职或离开原工作岗位半年以上者,工作服停发或顺延,其它防护用品一律停发。

第三十六条 凡属有关设计、工艺、试验人员等非实际经常性操作的实习人员,经综合管理部申请,公司领导批准同意后可作为一次性审批发放。

第三十七条 洗衣粉、肥皂、毛巾类小劳保按发放标准统一时间发放,不做个别支领。

第四十三条 外包队人员在生产现场所需用的防护用品,由外包队按防护安全要求标准规定自行配备,纪律检查部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

第四十四条 属特殊情况,损坏防护用品者根据情节,折扣赔偿费比例;由本部门向公司申请报告说明原因,公司批准后执行,但不得低于总价的20%。

第四十五条 发放及管理

1、行政办公室建立领用记录台账,并在员工备用服装不足员工总数10%时,及时申请补充。

2、试用期内员工,在入职当天,领取工服,并缴纳工服押金,转正后退押金。

3、员工领用工服时在确认相关信息后在工服发放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4、若因个人原因造成工服丢失、未到期破损,须提前换发,并由个人承担费用。

5、员工离职时,对领用的工服及劳保鞋,未满使用期限,折旧收取制作费,同时物品归属本人,扣费标准如下:

5、1试用期内离职扣费计算公式:工服(或劳保鞋)价格*(1-工作期/使用期限),工作期不满半月按半月计,超过半月按整月计。

5、2正式员工离职扣费计算公式:工服(或劳保鞋)价格*(1-自领或换发起计工作月份/使用期限);工作期不满半个月按半月计、超过半个月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

第十章 工服着装管理规定

第四十六条 为树立公司良好的整体形象,展现员工风貌,宣扬企业文化,工作期间着装及仪表要求如下:

1、员工工作期间必须着装工服。

2、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

第四十七条 工服换装时间

1、根据具体天气情况,由公司综合管理部通知更换工服时间。

第四十八条 处罚措施

1、员工未按要求着装工服,每发现一次处罚10元。

2、主管上级有指导与监督员工着装工服的责任。

第四十九条 其他

1、为方便,工作期间出厂区,允许着装工服。

2、遇公司集体活动时,按公司统一要求着装。

第十一章 考核

第五十条 对于所有违反劳动保护用品管制制度的行为部门及个人,一律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五十一条 对于外来人员违反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的由责任部门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 本制度解释和修订权归属综合管理部,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五十三条 本制度自下发日起执行。

第五十四条 同时司政字[20xx]第08号《xx设备有限公司劳保用品管理制度》停止使用。

第五十五条 相关表单

1、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2、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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